PCB清洁生产标准须兼顾综合因素
“标准”从字典上解释为:“衡量事物的准则”;从专业书籍上解释为:“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环保绝不是简单地提高标准
任何标准的制定绝不能只考虑一个方面,必须以一方为主而兼顾综合因素。我们知道自然界有一个“生物链”的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因为生物链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膨胀都会殃及整个生物链,最终会影响到我们人类。其实在我们制定任何标准的时候也必须考虑社会类似“生物链”的问题,不能只强调其一而不顾其余。
在我们制定有关《电子废弃物排放标准》尤其是在制定有关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方面的标准时,我们应当从整个工业与信息产业着眼,从软件、集成电路和各类电子产品的关系考虑,甚至应该从整个工业、农业和国防现代化考虑,因为我们印制电路行业在其中起到承上启下、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环保绝对不是简单地提高标准,标准也不是把各项指标定得越严越好、越高越好。
如果将印制电路板的排污标准中的铜含量硬是要拔高到可以饮用的自来水标准的1倍,如果将自来水直接当废水排放而受罚,这是不可行的,而且也与“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相违背。因为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我们不仅要把污染物的排放降低10%,同时也要把能源减耗降低20%。如果硬要把污水中的铜排放从1.0毫克/升提高到0.5毫克/升,就会浪费更多的设备,浪费更多的资源和更多的电能。
再者COD(化学需氧量)目前企业实际水平应该在200毫克/升以上,如果硬要拔高到100毫克/升至80毫克/升,又在生产单位用水上加以严格的限制,那么就等于要我们的行业全部“出局”,这样不仅会影响到工业与信息化的整个产业链,而且极不利于国家的税收和劳动力的安排。
必须稳定政策适时微调
制定标准时应当科学地引用数据
目前企业关注的是《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和《电子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子元件》的出台。因为这关系到企业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问题。
在我们确定标准中的数据的时候,不能只引用地方环保部门所提供的数据,因为这些数据都是非常理想,而且是在企业承受巨大压力下得出的,不是完全真实的写照,所以我们在制定标准的时候就必须面对这个问题。在严格环保标准的同时,应当考虑到行业的真实情况和总体状况,如实地、科学地制定各项指标。绝对不应该出现个别地区无上限的苛求。例如,
要将废水中的铜含量提高到0.3毫克/升或0.2毫克/升,把COD提高到50毫克/升甚至于更高,这种将污水排放标准定的超过饮用水数倍的做法无疑是迫使行业倒闭。
减排必须与节能降耗互动
降耗与节能、减排如同一个人的双手或双足,绝不可以偏颇。今年8月报纸上连续刊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如果我们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任意提高排污的指标,迫使企业投入更多的电能和材料、设备,那将是对能源和物资的极大浪费。
国家政策应在支持大企业的同时同样支持中小企业
国家政策对于PCB企业发展相当重要。我们希望国家在出台相关政策的时候,既要考虑PCB大企业的需求,又要照顾行业内中小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需求。
从严治理“三废”是当务之急
“节能、减排、降耗、增效”是国家近年来的工作重点的重点,从严治理三废是当务之急。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求得经济发展,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可以讲,中国的环保标准是全球第一:标准最高、要求最高,但结果却很不尽如人意,污染依旧。什么时候中国的环境能够像欧美、日本发达国家一样,我们相信仅仅依靠无限制地提高环境指标是远远不够的,在三废治理中,只抓废水治理也是远远不够的,只抓企业治理而不抓地方行政主管的不作为也是远远不够的。
治理“三废”还是治理“一废”,这是一个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改变被动局面认真有效治理三废
我们的印制电路板(PCB)、覆铜箔板(CCL),尽管都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之列,但都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加上我们产量的不断攀升,造成的三废及其处理方法将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变被动为主动
我们近期对国内的PCB和CCL企业进行了三废调查,我们欣喜地看到通过这一二十年来的努力,无论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的老总们,普遍增强了环保意识,也能够在三废处理上动脑筋、想办法、投资金。但是我总感觉到有些不舒服,因为这些老总个个都很胆战心惊,时时处在被检查的被动地位。
我们在环保治理工作上为什么不能改变现在企业的被动局面,而让企业家们丢掉沉重的包袱,变被动为主动呢?
我们的大型企业,一般在企业内都有专门处理三废的场地和设施,还投入相当的财力、人力和精力,现在多是请三废治理的公司来负责安装和运作。大企业的老总为什么不能和有资质的三废治理公司签订协议,责成三废治理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处理三废,而我们的企业只负责监管。企业对于三废治理公司完成了目标应按合同付款,发生超标漏排的现象给予重罚。